首页
您的位置:跳过导航链接首页 > 互动交流
写信须知:
(一)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《局长信箱》栏目管理秩序,如
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(二)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,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。
(三)写信时应说明请求、事实和理由,内容完整、表述清楚,就事论事、详略得当,要避免分成几封
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、出言不逊,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。
(四)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、电话、地址、电子信箱等,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。
(五)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;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。对
一些简单的问题,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。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,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
提交。
您的姓名: 联系电话:
* *
您的性别:
手机号码: E-Mail:
联系地址: 邮政编码:
标 题:
*
内 容:
*
信件类别:
内容愿否公开:

        
以往来信 查看更多>>
网站地图 - 联系我们 - 隐私申明 - 加入收藏 - 设为首页
版权所有:浙江省乐清风景旅游管理局 地址: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3楼 电话:0577-61880388
@2008-2009 技术支持:浙江省旅游局信息中心